资料来源:南国晨报
12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报告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广西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的有关情况,发表了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的典型例子。
记者招待会场。
据介绍,检察机关从侦探部门转籍后,2018年2月至2019年11月,广西检察机关受理了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144件1284人的审查
2018年10月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司法人员职务犯罪调查权后,2018年10月至2019年11月,广西检察机关立案调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2起14人。
经审查,决定公诉1032人。 公诉案件被定罪,一些腐败罪犯受到法律严惩。
部分典型案例:
黄艳兰贪污违法所得没收申请草案
此案是全国首例逃犯违法所得没收申请案。
黄艳兰贪污违法所得没收申请案资金运营期间自1993年至1999年集中,时间长,运营密集,资金达十几亿元,相关银行账户、期货账户、证券账户及相关子账户达一百多个,申请没收的财产在上海房地产有23处,价值以人民币计2.2亿元以上
广西“百人红通人员”黄艳兰至今逃往国外,其贪污违法所得被没收的案件于2019年7月5日二审判决,自治区高级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公开资料显示,黄艳兰、女、桂林全州人,1961年9月20日出生,桂林市依兰发展有限公司(原桂林地区物资发展总部)法定代表人,因涉嫌贪污被桂林市检察院立案,2001年12月逃往美国、加拿大,2005年5月23日,刑事组织宣布红色通缉令。
黄振东受贿事件
该事件是自治区政府发言人在全区除黑特别斗争的相关情况发表会上发表的5名厅级干部作为黑恶势力“保护伞”事件之一,贵港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09年至2016年,黄振东协助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网络安全防卫总队总队长职务便利,本人及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承包工程、处理资格证明、避免刑事追究,从处理暴力团伙犯罪的民营企业主给予的人民币共计725万元
莫顿培滥用职权,受贿案件
本案由防城港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莫顿培一数罪判处徒刑12年。
2018年9月30日,莫顿培方案首次开庭。
被告人莫东培担任钦州市钦北区区长期间,违反有关规定,由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指示财政资金向广西钦州林湖公园有限公司缴纳税金人民币448.084236万元,之后该税无法收回,导致国家重大经济损失。 钦州市钦北区区长、区委书记时,林湖公司得知尚未支付土地转让金9790万元,违反有关规定向林湖公司颁发钦北GC2012-12号区和钦北GC2012-11号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书,造成国家土地转让金9790万元的重大经济损失。
2005年至2017年,被告人莫东培在钦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市河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长、市工业信委主任、钦州市钦北区区长、区委书记、灵山县委书记职务便利,在职务晋升、工程项目等方面追求他人利益,非法收取他人金钱共计1106万元和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