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淄博11月27日发布了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公安厅禁止非法超限运输车辆的高速公路通行的通知”,今年12月1日上午8点开始,要求禁止非法超限运输车辆的高速公路通行,淄博市在高速公路入口开展超车作业,禁止超限运输车辆进入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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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记者在淄博市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换气会上,11月22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公安厅禁止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通行的通知》,决定今年12月1日上午8点开始禁止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通行。 那时,货车在进入高速公路之前,应该进入重量检测车道接受检查。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机构检查货车装载情况,未经检验或检验表明违法超限运输,禁止被列入重大违法超限运输当事人名单的货车进入高速公路。
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的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在附近被引导至超限检测所(要点),或者在县级以上交通运输部门公布的场所接受检查,依法受到处罚。 对被劝告的非法超限运输车辆,交通运输部门按照《超限运输车辆的行驶道路管理规定》实施非现场处罚。 禁止货车进入实施卡车管制措施的收费站。 擅自进入的,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今天下午淄博市交通运输局就此工作提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如无特殊情况,下月1日上午8点开始按上述规定实施检查,确保高速公路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