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禁止超载货车上高速_@含山司机朋友 请注意!12月16日起,这类车禁止上高速!

原题: @含山司机的朋友要小心! 从12月16日开始,这样的车是禁止高速上车的!

包括山在内的司机朋友们要小心

自2019年12月16日起

安徽省全面启动

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

违法超限货车意味着禁止高速公路通行。

为什么要实施高速入口称重检查?

自2020年1月1日起,高速公共汽车、卡车实施ETC电子不间断收费,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按车(轴)型收费统一收费,取消现有收费。

实施高速公路入口不停车重量测量,原本可以控制卡车过载现象,避免违法过载运输行为,保护人民大众生命财产和道路基础设施安全,是保障ETC车辆不停车安全通行的有效途径。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的进步-关于步行规范高速公路人口超勤的通知”的要求,“卡车一定要检查,禁止入内”。 需要注意的是,安装有ETC的卡车也不要进入重量测量台停车。

卡车进入高速公路需要注意什么?

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前,必要时设有适当的注意标志。 卡车通过时,请按照指示降低车速,接受不自主进入指定车道停车的重量测量。 后方车辆需要关注前方车辆的状况,前方车辆称重时,自觉有充分的安全距离。

货物总重量根据车辆车轮数、轴数及分布位置等参数,按照道路运输车辆超载认定标准执行。 允许非超限车辆正常通过,对于入口重量测定发现的非法超限运输和黑名单上登载的卡车,拒绝进入高速公路。

还有一个新闻

据交通运输部介绍,从明年开始,所有高速行驶车的费用将按照今年7月发行的新“收费道路车辆通行费车种类分类”标准进行评定。

八辆、九辆小汽车的收费标准减半。 新标准继承各地区摩托车分类的主流规定,明确摩托车通行费道路,按公共汽车种类分类。

今年6月,交通运输部发布了新版“收费道路车辆通行费车种分类”,为了进行新旧标准的连接作业,下个月发布了“收费道路车辆通行费车种分类”行业标准( JT/T 489-2019 )相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说明。

《通知》要求重新确定车型分类。 各地根据《收费道路管理条例》和《收费道路车辆通行费车种分类》( JT/T 489-2019 )的规定,进行收费道路车种分类调整工作,重新审定发展改革(价格)、财政部门和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经省级政府批准后,自2020年1月1日起统一实施。

到2019年底,卡车和专业作业车可以按新的分类标准安装、更换ETC车载装置,调整车型分类,启用现金以外的支付功能,继续按现行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收费。 车长不足6米的8辆和9辆小型轿车将继续按照现有车型分类标准征收车辆通行费。

自2020年1月1日起,卡车和专业作业车启用了电子不间断收费功能,ETC卡用户(未安装车载装置的ETC用户)原则上不再享受5%以上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

车长不足6米的8辆和9辆小型巴士一律按一种巴士征收车辆通行费,安装、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调整车型。

据交通运输部发言人孙文剑介绍,巴士收费标准只有8辆、9辆车,由两种变为一种,收费标准下降了近一半。

此外,孙文剑再次应对了摩托车上的高速问题。 孙文剑表示,为了解决摩托车的统一分类问题,新标准继承了各地区摩托车分类的主流规定,明确了摩托车通行费道路,按轿车分类。

新版本“收费道路车辆通行费车种类分类”划分了摩托车的费用分类,明确了摩托车通行费道路,按公共汽车种类进行了分类。

资料来源:鞍山宣布

编辑:唐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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