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逃的犯罪嫌人_5年5974名外逃犯罪分子被追回:宽严相济 依法审判

最高法院负责人近日在《法治中国说》节目中表示,从2014年至今年6月,已经从120多个国家收回了5974名逃亡犯,对逃亡犯表现出“无法忍受到最后”的态度,同时要坚持宽大的经济原则,依法审判逃亡犯。

《法治中国说》第三季《大法官说》录像

最高法院与中央放送局合作制作的大型法治演说节目“法治中国说”第三季度“大法官说”,9月19日晚在中央电视台播出了第四集“审判外逃亡犯人”。 最高法院裁判委员会副部级专任委员、二级大法官佩显鼎在节目中介绍了法院在审判逃犯工作中所做的努力和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追捕赃物的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从2014年至今年6月,已经从120多个国家收回了5974名逃犯。 其中包括“红通人”59人,回收的赃物和罚款达到了140亿元以上,对逃跑的罪犯表现出“到最后都是零容忍”的姿态。

据佩显鼎称,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审判工作是国际追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党中央的强烈指导下,法院参与追赃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审判所有逃犯案件,逮捕他们,依法追赃,适用财产刑。 在审理逃逸盗窃案件的过程中,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基准,从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依法严重犯罪状况,到依法宽大犯罪状况,区别对待。 充分发挥自首制度政策威力,尽可能扩大自首标准的把握,促使犯罪者立即误入歧途,回国收拾案件,对“顽强抵抗”的犯罪者依法判处重刑。

据佩显鼎介绍,为了圆满实现在海外追捕赃物的目的,国家立法机关对刑法进行了前后两次修订,设立了违法所得没收手续和缺席审判制度。 这两大程序和制度的建立,是国际追赃的工具。 目前需要进一步研究缺席审判制度的具体细则,不久,更多案件将转移到缺席审判,对追究赃物的工作发挥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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