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黑龙江省纪委网站宣布,前几天,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公开作出判决,呼马县公安局原局长张典君因贪污、受贿、私情不法行为被判11年徒刑,被罚款人民币50万元。 张典君认罪,判决现在生效。
调查显示,2015年至2018年间,呼马县公安局局长张典君应当履行打击犯罪、维护人民平静、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但是不顾人民安危,被私情所束缚,对恶势力犯罪集团发挥“保护伞”的作用。
有一段时期,徐某为首的“情义阁”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呼马地区干坏事、倡导霸权、寻找挑衅事件、集体暴力、吸毒、开赌场、恐吓、非法拘禁、强奸幼女、组织卖淫、在校园欺负等
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典君作为司法职员,拘泥于私法,容忍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恶势力犯罪集团的“保护伞”,不故意起诉知罪者,利用其行为构成不拘泥于私法的罪的职务便利性, 接受或索取他人财产,为他人谋利益,金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的侵占,以欺骗的方式侵占公共财产,金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 对被告人张典君因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款人民币30万元的贪污罪判处徒刑3年,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徇私舞弊法判处徒刑5年。 被告人张典犯了几罪,要受几罪和处罚。 考虑到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将赃物全额退还,决定依法执行11年徒刑,并处罚人民币50万元。
针对呼马县校园周边恶劣犯罪现象明显、民愤极大等问题,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察委员会、大兴安岭地区署公安局组织了除恶共同事务局,调查并打击了“情义阁”恶势力犯罪集团。 最终,14名主要成员和骨干成员相继被逮捕,受到法律制裁,最长被判处25年徒刑。 这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和“保护伞”的成功被取消,中央的黑色扫除第十四警部提名表彰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郭琳琳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