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福建省福清市纪委的审计访问中,该市某市政工程公司的负责人向市纪委干部表示感谢:“能够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我们的难题,真的非常感谢。”
今年4月,福清市纪委监督委员会开展了减税减费政策执行情况特别监督检查。 在访问企业期间,工作人员听取了疑问的声音:“政府提出了减税的新政策,但是真的想受到优待并不容易。”
经过调查,福清市纪委规定,福建省税务局3月份发出“建设安装企业不征收经营收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不征收按企业销售额的0.6%征收的经营收入个人所得税。 但是实际上福清市税务局的财务系统还没有立即删除关于免税的税款鉴定项目,企业员工还不能上网申报,要到税务局窗口办理业务,给减税费用的“大礼包”落地打折。
“我委员会在减税工作的监督下,发现你局“税三期系统”的优惠税项目没有相应的变化,请立即改变,减少操作环节,促进程序的简化……”4月17日,福清市纪委给福清市税务局发信,要求立即重新审视。 在福清市纪委监督下,该市税务局立即完成整改,驻税务局纪检监察组就建筑安装企业征收较集中的税务局负责人,展开了逐步在全市税务系统实行减税的谈话。
专业监督检查表示,坚持问题方向,开展座谈会、实地调查等监督方式,及时掌握减税费用工作的进展情况,监督是否存在文件空转、政策执行不足、吃卡等违纪行为。 福清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市纪委监督委员会将继续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切实推进减税减费政策。 (通讯员黄林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