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使用互联网_“互联网+视频”万安法院首次使用远程视频开庭审理

“原告郭某春宣布李某遗嘱继承纠纷的案件现在开庭”,2019年10月18日上午,陪审员康宽梁在万安县人民法院使用网络录像远程审理遗嘱继承纠纷,是万安法院首次使用网络录像开庭的案件。

原告郭某春与被告李某处于继母女关系,原告郭某春的丈夫李某文于2012年1月19日在日立下书写遗书,遗书中明确记载郭某春一人继承了万安县城五云路所在地产,之后李某文于2012年2月25日因病死亡。 多年来,由于被告不承认李某文立下的遗书内容和真实性,原告一直无法办理住宅转移登记手续,因此原告向万安法院起诉。 因为被告李某在江苏怀孕身体不适,长时间不能上车,案件担当法官建议原被告、被告采用网络视频审判,经双方同意,该院决定以电子递送形式向被告发送发票等法律文件,以使用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远程开庭审判。

这次远程网络视频审判是隔空对话,审判程序照常严格,审判过程和被告诉讼通过网络视频系统清晰稳定地传达,提高诉讼效率,减少各方面诉讼疲劳,使当事人方便,节约司法资源,赢得当事人的好评。 (曾凡娟、康宽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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