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今年12月1日起,职工可以办理本人或委托经营者、本人直系亲属、经公证的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市民提醒,员工的住房公积金不需要支付手续费。 许多员工向他人索取手续费并提交公积金,以免向他人提供本人公积金的账号、密码及验收号码,以免被骗或泄露个人隐私。
目前,该中心已退休,完全丧失劳动力,与公司结束劳动关系,出租市住宅(定额8400元/年),自行征收公积金贷款贷款贷款,与市公司终止劳动合同,未再就业2年以上,离开市户口关户半年, 在享有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8个交易网上开设交易渠道,员工无需在网上开设住宅公积金网上的营业所(个人专业版),在柜台进行交易。
应注意的是,员工提供虚假材料提取公积金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规定,按期回收公积金并填写住房公积金可靠性文件,向有关管理部门提供不可靠的信息,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