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_从闹上法庭到握手言和,法院联手工会缓和劳资关系

滇天都市报12月15日,劳动者在法院被起诉后,法院委托工会进行中介,在工会调解无效的情况下,通知法院继续审判手续。 这是涣水县试点推进“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讼后采用的新模式。

今年7月31日,由于淹水县法院、淹水县总工会共同推进,劳动争议的诉讼纷纷涌入工作室。

第二天,也就是8月1日,受理了一起工作的纠纷。 浠水县竹瓦镇申某起诉石材加工厂老板,索取劳动报酬1.75万元。 多次提出要求,被告一直拖延不付款。

工会参加调停后一段时间困扰的头痛很快解决了。 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握手言和。 被告申报原告工资1.75万元,现在支付8750元,年底支付8750元。

8月15日,涪水县某医院职工王某与医院就劳资等问题分歧,向浼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立即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法院委托该县总工会参加调停,经过工会的中介,最终由于意见分歧太大没有达成协议,调停手续结束,法院继续履行审判手续。

两起劳资纠纷案件,取得了共同有效的调解,虽然调解没有成功,但大大缓和了劳资双方的紧张关系。

据介绍,下一步,涣水县将完善劳动纠纷诉讼对接机制,在劳动纠纷诉讼对接工作室外设立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室。 每半年召开一次法院和劳动纠纷的联络会议,必要时召开临时会议,协商劳动纠纷的联络工作。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郭登友认为,“法院+工会”工作机制可以在减轻法院审判压力的同时,平衡劳资双方利益,充分发挥工会职能,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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