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晚,莞城营在辖区内设置夜警酒驾驶。 13日上午1点11分左右,驾驶员在运河东三路的工作地点停下了车身上印有“**行”的广东Sb**Y2号的白色小型轿车。 车辆司机杨某(女)脸色红润,而且身体有浓厚的酒精味,因此工作人员要求杨某接受检查。 对此杨某态度不好,拒绝合作,大声喊叫,做各种事情。 屡次警告无效时,工作人员强制杨某送医院采血检查。 检查显示杨某身体血酒精含量为214.48mg/100ml,酒后驾驶。
在执法过程中,杨某对着勤务员的取证相机笑、哭、闹,大声喊、推警、拒绝协助检查,显然酒量很大。 勤务员把杨某带回大队限制醒酒,劝了很久。 后来,被警卫和杨某的朋友安抚,杨某的心情渐渐缓和,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杨某2001年获得驾驶执照的是18年的“老司机”。 杨某供述,自2018年11月起专门从事网络预约运营,工作性质上,平时有时不喝酒。 12月12日下午18点左右到次日凌晨0点左右,杨某为了庆祝朋友的生日,在港口大街的朋友家吃饭喝酒。 前几天换杯子,杨先生不知不觉喝了约300ml的葡萄酒。 庆生结束后,喝酒的杨某,一起载着庆生的朋友回家,车子离开运河东三路电化大楼时,被勤务员检举。 被调查后,杨某不记得自己是在哪里被检举的,为什么来莞城大队的,对自己醉驾的违法行为感到后悔。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