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湖北省住宅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湖北省十三五”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并分发给各城市主管部门。 为全省“十三五”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指导,对“十四五”发展作了长期展望。
这个计划对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都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要求,六点与我们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有关。
1、新的主干道应设立独立的非汽车道路。
城市新建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道路网密度,市城市为8公里/平方公里(单位城市面积,下同),县级城市为7公里/平方公里。 在城市建设区网络密度不足的地区进行道路补充建设,人均道路面积指标不低于现状水平,即建设城市人均城市道路面积在16.14平方米以上。 县城人均城市道路面积在16.60平方米以上。 要建立连续网络化的慢动作系统,通过道路剖面设计严格保障慢动作交通空间,积极引导绿色交通旅游。 新的主干道必须设立独立的非汽车道路,旧城区必须通过改造升级,实现非汽车旅游的连续性。
2、城市污水处理率在95%以上,其中武汉市达到100%,其他市和县城达到95%以上,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到2020年,湖北省海绵城市建设面积达到20%的建设目标,其中,旧城区海绵城市改造面积为5%; 新城区海绵城市的建设面积为100%。
对于新开发建设的住宅区、集中事务区等,要大力推进可渗透的路面和凹式绿地,通过雨水的收集利用、可渗透面积的增加等来控制地表流失。 在新建城镇硬化地面中,改造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不得低于40%的现有硬化路面,优先实施透水性改造,提高雨水滞留、渗透、蓄积能力,实施净化、使用、排放措施,达到综合利用目的。
4、武汉市建设区应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
到2020年,城市建设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武汉市达到100% ),城市建设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到2020年,武汉市建设区应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建设城镇全面复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到2020年,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的50%以上。
人均绿地在12-14平方米以上
截止到2020年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城市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霸盖率达到8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城市14.6平方米以上,郡12平方米以上,老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5平方米以上,建设区绿地率35平方米以上
到2020年,全省城市郊野公园面积750公顷,新绿廊面积600公顷。
全省12个地级以上的城市,计划每个城市新增50公里以上的绿道,总计新建600公里以上绿道长度达到600公里以上的绿道。 郊野公园建设:武汉市新建郊野公园3处,规模60公里的宜昌市、襄阳市新建郊野公园,公园规模60公顷的黄石市、十堰市、鄂州市、荆门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新建郊野公园1处,公园规模50公顷 城市绿廊建设:武汉市、黄石市、宜昌市、襄阳市、荆州市分别建设120公顷绿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