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青年报记者报道,12月3日,呼和浩特市中院原党组书记董秉惠院长(副厅级)以受贿罪、贪污罪的嫌疑在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董秉惠,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内蒙古奈曼旗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 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今年3月进行了调查。
今年9月董秉惠两开。 根据通报,他违反了法律,违反了儿子的婚宴,安排和调动司机的工作,多次向领导干部及其配偶赠送礼金,以司法权进行交易。
公诉机关自2013年5月至2019年6月,被告人董秉惠利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的职务便利,在处理他人事件、工程承包以及提拔使用干部等方面利用申诉的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职工的职务行为,形成了他人的工作 利用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职务便利,侵占公共财产人民币160万元。
董秉惠在法庭上认罪,表示悔罪。
北京青年报记者孟亚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