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院原院长因孙小果案被处分_温州医科大学附属二院原院长连庆泉,一审获刑4年

12月12日上午,龙湾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了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育英儿童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以下简称“温医二院”)原院长连庆泉受贿事件。

2007年至2019年,连庆泉利用温医二院副院长、院长(均兼药事委员会主任)的职务,多次收到上述公司和个人给予的财产,合计换算成人民币220.858488万元,希望相关医药器械公司和个人在药品、医疗消耗品、医疗设备销售、人事招聘等事项中获利。 事件发生后,被告人代替连庆泉家属还清所有赃物。

法院认为,被告人连庆泉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为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他人的利益,非法接受委托人财产的金额很大,其行为已经成为受贿罪。 被告人由连庆泉如实坦白自己的罪行,并在法庭上认罪。

之后法庭被法庭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连庆泉4年徒刑,并处罚人民币30万元。 没收连庆泉受贿犯罪所得的赃物。

市纪委监委有关机关一百五十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参审旁听。 流程编辑: TF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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