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是可贷款_福州明确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首付比基数

12月12日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明确我市人才共享产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基准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人才共享产权住宅实施方案的通知》(榎政总〔2018〕117号)、《关于印发<; 福州市人才共享产权住宅实施方案>; 关于实施细则的通知”(榎人社总〔2018〕114号)和“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人才共享产权住宅的咨询”(榎人社总〔2019〕60号)的规定,规定了我市人才共享产权住宅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基数问题如下

人才共享产权住房购买者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市财政一次性支付人才购买住房的补助资金可以作为购买住房的首付,个人出资部分和市财政一次性出资部分作为共同计算首付比率的依据,首付比率按我市现有住房公积金首付比率政策的规定执行, 有政策调整和申请按新政策执行的组合贷款时,首付比基数计算和首付比参照商业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福州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和能源分中心可参照执行。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事处

2019年12月10日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