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要:贵州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代销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产品。 据调查,当事人通过网络发展会员,会员向店铺外的消费者销售产品。 截止事件发生,当事人员额300馀人,销售产品107种,销售金额6591.1万元。 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在贵州范围内获得直销经营区域许可。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局认为,当事人未经批准直销经营的行为违反了《直销管理条例》第39条的规定。 该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252.46万元,罚款43万元。
办公人员讲心得
承认直销的本质,正确识别违法行为
本案是典型的违反直销事件,以销售为名,实行直销事实。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局查明事实后,对涉案代理店(经销商)未取得直销区域、直销员证的情况下参与直销活动进行行政处罚。 本案事实明显,证据确凿,定性准确。
本案的定性重点是澄清直销部队和经销商的身份问题。 直销部队与直销公司有雇佣关系,直销行为是公司行为。 转销商是与直销企业不同的独立商业主体,转销行为是自己独立的行为。 直销员可以直销,销售店只能流通。
调查本案时,事务机关对直销企业经销商的处理,对事件的事实、事件的定性法律的适用没有异议。 但是,由于证据取得受到限制等各方面的因素,事务机关仅调查了当事人直销企业经销商擅自从事直销活动的行为,无法进一步详细调查验证直销企业的权利健公司是否允许当事人直销活动。
事件要调查顺利,办公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办公技术。 在本案中,事务人员在现场检查经营场所,立即没收相关设备,如通信设备、电脑、u盘等,为调查科学调查发挥了重要作用。 如果此类证据不及时确定,事后难以获得,无法形成有效证据链,影响案件的侦查。
实践中,直销企业的经销商多以合法的“直销模式”从事违反直销活动。 在本案中,当事人回避经营模式,只为贵州地区的会员服务,从事咨询服务,乍一看似乎不违法。 这要求办公人员熟悉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认识直销的本质和特点,正确辨别违法行为,明确取证方向。
检查直销企业经销商销售的产品是否为直销产品是很重要的。 本案由办公人员认真核对直销牌照认定的产品范围进行检查(商务部网站公示),核对直销产品种类和价格,掌握违法核心。 通过对本案的调查,事务人员感到本案当事人擅自开展直销活动,不仅销售直销产品,而且销售产品的价值和价格也有很大的分歧,当事人为了给下属的会员以很高的回报,将销售提高到50%,产品的价格提高了。
随着信息网络的发展,直销产品的销售方式向网络营销、平台交易、物流收集的方向发展,如何判断购买者和直销区域,需要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和执法实践中加以改进。
贵州市场监督局郁峰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局陈永国
【资料来源: ZAKER潇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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