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报道记者尹艳辉】12月11日上午,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资司郑横副长官、科技部港澳台办公室徐捷副主任、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创新司李玉冰副长官、国务院台湾阀经济局陈斌华副局长,详细介绍了在“26条措施”中向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的13条措施。
据记者提问,“26条措施”中的第7条,鼓励各地根据地方实际情况,为台资企业的投资增加提供政策支持。 关于这一点,你具体有什么想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外资司副部长郑横行说,对外开放是我们的基本国策。 扩大开放,优化投资环境,大陆成为跨境投资的主要流入地之一,也促进了大陆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融合。 2018年,在世界跨国投资下滑13%的背景下,大陆吸引外商直接投资1383亿美元,比上年增加1.5%,外资流入规模居世界第二位。
郑先生说,今年以来,大陆颁布了《外商投资法》,缓和市场准入,加大投资促进力度,为包括台资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扎根于大陆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商务环境报告2020》显示,大陆商务环境排名跃居世界第31位,比去年上升了15位。 大陆各级政府通过贯彻实施《商业环境优化条例》等,持续改善投资环境。 同时,大陆加快经济转型,提高供给质量和水平,促进强大消费市场的形成。 为包括台资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带来了更多发展机遇。
郑先生说,目前大陆仍具有明显的综合发展优势。 对台湾商人来说,大陆仍然是最有投资价值的市场。 下一步是在各地根据地方产业发展规划,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在法定权限内制定促进投资和便利化的政策措施,发挥各种台商发展平台的作用,建立更具吸引力、竞争力的投资环境,鼓励台资企业为当地扩大投资提供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