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不愉快或者吵架,为什么杀人,没有必要用别的方法处理? ’我说。 贵州省高级法院日前在平塘县开庭杨某蓄意杀人的二审抗诉案件,该省检察院检察长傅信平出庭支持抗诉。
原来,被告人杨某和被害人韦某在2017年10月相识,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后两人在感情纠葛上存在矛盾。 2018年3月31日晚,杨某来到韦某租的房子,两人再次因感情问题吵架。 杨某在韦某家里拿着菜刀,在韦某脖子上砍刀使之死亡后,从现场逃走了。 第二天,杨某被公安机关逮捕了。 同年11月15日,黔南州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5年。
一审判决后,受害人家属申请黔南州检察院抗诉,黔南州检察院一审判决减轻杨某量刑,向贵州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 贵州省检察院审查后支持抗议,贵州省高级法院二审后将杨某改判无期徒刑。
为处理此案,贵州省检察长傅信平列席法院审查委员会近期认真审查卷宗,在拘留所提起犯罪嫌疑人,支持诉讼,率先处理重大难案,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记者关注检察院作为案件检察官,不是在案件过程中解决案件,而是强调更高的立场和深刻的思考,深入挖掘案件背后的意义,形成更具社会影响力的法律效应。
前几天,贵州省六盘水市赵某在其微信群中发表了辱骂、抹杀公安英雄人物、侵犯英烈名誉等言论,严重伤害了广大公安干部和公众的感情。
知道线索后,六盘水市检察院迅速介入,依法履行职务,明确被侵权英烈近亲族不提起民事诉讼后,六盘水市检察院依法向贵州省检察院对赵某侵权烈士的名誉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随后,贵州省检察院成立了以傅信平为主办检察官的事务小组,处理了这一事件。 处理此案,进一步加强贵州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活动,制定宣传方案,设立宣传组织,在学校、自然村、社区等地开展宣传教育。
今年1月至9月,贵州检察机关481名入额领导干部直接处理案件17126件,审查案件6万馀件,审查案件3086件,列席审查委员会217件。 (记者李波张安通讯员王鹤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