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建立山西省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我省成立了山西省应急救援总司令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应对全省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等突发事件,适应新时期的大应急、全灾种救援处置要求,统一领导、权利责任一致,权威高效,统一指挥、专业兼备,反应锐利
总司令部设有十七个特别紧急司令部
抗震救灾司令部
森林草原灭火司令部
防洪抗旱司令部
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司令部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司令部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司令部
重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司令部
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司令部
重大文化旅游事故应急司令部
重大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司令部
重大城乡建设事故应急司令部
重大特殊设备事故应急司令部
重大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司令部
重大市场监督事件应急指挥部
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司令部
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司令部
这些部门调整和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应急救援工作的重大决策安排,具体指导行业领域,加强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处理、重建全过程管理,督促司令部办公室开展各项工作。 其他类型的突发事件,根据情况设立特别指挥机构。 各专业领导及其办公室应以“边整顿边应急处理”原则为基础,承担相应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