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说
在保障企业自主定价权的同时,明确基础,综合安排合作措施,实质上是促进民生和市场双赢。
最近,国家医疗保障局发表了《关于从事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建议经营者对国家和省级缺乏药品供应保障公司联动机构办公室缺乏药品清单中记载的品种自主估算,允许直接上网,医疗机构以网价购买,或者与经营者协商购买。 但意见同时指出,缺乏药品经营者要求调整网价的,必须向药品投标采购机构提供药品生产能力、缺乏原因等资料,不得有暴利、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行为。
缺药的稳定供应价格是民生问题,也是市场问题,不仅是患者,药品生产业也备受关注。 此次通知为不足的药物价格管理制定规则,关键点也是对供求两端提出明确要求。
另一方面,允许经营者自主报价,保障相关制药企业的自主定价权,使他们具有充分的生产力,二是在允许自主报价的同时,严格防止暴利、价格垄断等行为,即体现民生所需的温暖。 总之,这一要求实际上是在药品价格管理不足方面实现市场与民生的平衡。
在现实中,缺少的药物都是低价药物。 其形成原因与企业收益空间不足、生产力不足有直接关系。 其中,定价机制是重要的一环。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最主要的缺药现象是价格不合理,企业生产缺乏积极性。 因此,制度上明确了经营者能够自主地估算,直接接入网络,是让相关企业吃“心丸”。 这也是通知中指出的“健全市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重要表现。
但缺药问题具有市场和民生两面性,在保障市场充分利益空间和生产力的同时,避免暴利、价格垄断、欺诈的另一极端也很重要。 因此,缺乏药品经营者要求调整网价的,应向药品投标采购机构提供其药品生产能力、缺乏原因等资料。 它发出的信号清晰——药企自主定价,调整价格,保障在合理的价格区间,不得随便。 这为企业自主定价权奠定了基础。
缺药的问题关系到民生的冷暖,确实不能只依靠市场的“无形之手”,但政府的“有形之手”也必须正确化。 要避免企业低价药物生产热情不足,还是要激活市场内生动力,积极引导公共政策,但是不能一味“管理”。 现在很多行业的原料、人工费一般上涨,药品也面临价格变动的压力,必须确保企业所需的定价、价格调整空间,反之亦然。 保障制药企业的自主定价权,既是对市场规律的尊重,也是对民生问题的科学应对。
实际上,面对市场与民生的纠纷问题,公共政策的引导、干预将考验“有形之手”的发力目标和正确性。 今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明确要求以替代性差、不稳定缺乏药物、集中采购小品种药物、加强集中生产基地建设等方式供应。 因为“如果能保证购买量,企业也可以按数量交换价格,有助于维持市场供给”。 这些同样是针对市场自愿调停不足,为政府科学介入提出的“接地煤气”处方。
在保障企业自主定价权的同时,明确基础,综合安排合作措施,实质上是促进民生和市场双赢。 这种管理思路是市场与民生的灵活平衡,也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具体实践。 对其他领域的管理也同样适用这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