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_柳北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向人民法庭推进工作取得实效

最近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发表了本院沙塘人民法庭的典型案例“女性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申请人陶某向法院申请了人身保护令案”,案例介绍了本法院适用人身保护令的主要措施和法律意义,表明本院顺利完成了家庭审判改革。

陶某和宠某于2006年3月27日登记结婚,于2006年8月8日生下孩子。 婚后,双方多为家庭琐事争吵,2018年9月1日召某人对陶某实施暴行,2019年5月22日电话对陶某构成威胁。 2019年5月24日陶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向法院提供微聊记录、录音、伤照等证据资料,并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柳北法院沙塘法庭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判断可能面临现实危险,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沙塘法庭决定对申请人进行家庭暴力,例如侮辱、殴打、威胁委托人陶某的被申请人呼吁某人,辱骂或威胁申请人陶某的家人等

沙塘法庭依法颁布人身保护令后,依次向被申请人双方居住地下陶村村委员会及其管辖派出所递交民事裁定。 人身安全保护令收到后,从未被申请人采取过激进行为。 为了进一步保护妇女的权益,陶某在调查离婚案件的审查结果后,法官再次询问申请人陶某目前的人身安全状况,陶某多次表示没有威胁和骚扰。 法院颁布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起到了抑制被申请人召集某人的作用,有效地抑制了家庭暴力的再次发生。 同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应和社会效应,为妇女维权和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了“保护伞”。

内事审判改革推进人民法庭工作以来,柳北法院党组非常重视这项工作。 柳州市法院家事审判推进人民法庭工作现场会议后,当日,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艳艳、党组成员、副院长唐军立即前往柳北法院沙塘法庭进行实地调查,按会议要求在现场部署工作。

借鉴一个多月的硬件改造工程、装修和软件经验,根据土地条件,沙塘法庭家庭审判工作的软件、硬件已经到位。 在硬件上,沙塘法庭建立了专业家庭法庭和心理辅导、调解和观察相结合的综合功能室。 家庭法庭装修温馨严肃,改变了过去的高裁判席,使传统裁判庭成为温馨舒适的客厅式布局,设置了科技法庭设备和移动电视画面(开庭时法官和当事人看笔记录很方便)。 综合功能室配备沙盘、玩具、计算机设备和沙发,作为家务审判的辅助场所,法官、心理辅导员、调解员和调查员更容易开展工作。 在软件基础上,借鉴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的先进工作机制,制定了家事纠纷案件审理工作规程、离婚冷静期实施细则、人身保护令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工作机制,严格贯彻家事案件不公开审理、调解优先等原则。

自家庭审判进行法庭工作后,沙塘法庭家庭案件55起( 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关闭49起,其中采用调停关闭37起,上诉关闭4起,撤回率83.67%。 离婚案件审理中,沙塘法庭适用1例清醒期案件,发出人身保护令1例,当事人收到通知书(裁决书)后未采取过激行为,无社会效果。 沙塘法庭适用人身保护令,在加害者和受害者之间建立了隐形的“隔离墙”,大幅度预防了家庭暴力的再次发生。

目前沙塘法庭家务审判工作已就绪,我院学习柳州市家务审判改革“柳州模式”,借鉴柳州市家务少年案件审判中心的良好经验和做法,创建具有法庭特色的家务审判工作,迎接上级法院的审查审查。

(张伟调,吴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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