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码头镇组织开展了河长制巡河员工作安排会,安排现行“河长制”工作。
会议要求提出政治立场,充分发挥“河长制”的作用,切实执行上司的安排。 必须加强巡河人员培训,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巡河人员履行责任。 各村级河长必须按规定每周至少完成两次巡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污水污染不流入下游。 全镇要以严肃的工作态度,做好水污染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