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7月19日在住宅和建乡建设部撤销一级建筑师临时执行证书以来,吉林省自2020年1月1日起撤销二级建筑师临时执行证书,不承认持有二级建筑师临时执行证书的人员参加工程项目招标,担任施工部门项目负责人。
日前,吉林省住房和建乡建设厅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撤销一级建造师临时执行证书的通知》。 通知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我省撤销二级建设师临时执行证件。 不准有二级建筑师临时工作证书的人参加工程项目招标,也不准成为工程部门项目负责人。 持二级建设师临时执行证担任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到2020年12月31日,其招聘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各地要认真贯彻“通知”精神,向企业、第一、二级建设人员有临时执行证件的人员传达此“通知”要求,保持联系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设师临时执行证件的通知
资料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
吉林日报全媒体编辑:董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