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成员_杭州市临安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外派监事会主席应有龙被挺起公诉

10月25日,杭州市临安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前外派监事会主席,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人龙应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审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从2004年至2019年,被告人为临安市锦城街道党工委书记、人民代表大会工委书记、临安市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临安市市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综合行政执行局局长、临安市建设事务所主任、 临安市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外派遣监事会主席临安市(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派监事会主席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取他人财产,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以承担工程项目业务、安排资金等方面的利益

调任临安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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