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采取多项措施推动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
呼和浩特新闻网从7月9日记者7月9日召开的自治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两年攻势新闻发布会上,内蒙古全面启动国有企业改革,形成“1+3+N”国有资本配置框架体系,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配置结构,采取若干措施推动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为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自治区国资委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两年攻防行动方案( 2019-2020年)》,安排了今年两年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
根据“行动方案”,内蒙古自治区以“伤十指最好切一指”的想法,全力进行改革攻势,推进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地效果。
具体措施一是优化区调整国有资本配置结构,构建“1+3+N”框架体系。 “一”是改革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平台,深化自治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改革,“三”是改组三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全力推进包钢、蒙能、交投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试点工作,“n”是重组整合一些实体产业集团,按照“创新发展、重组整合、整理退出”的要求,产业走向 二是切实推进股票多样性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扩大国有资本职能。 到2020年,区属企业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家庭数目将达到65%左右。 三是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四是深化供方结构性改革,增强国有企业发展活力。 五、加快创新发展,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六、切实防范各类风险,确保国有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七、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实现以管理资本为中心的职能转变。 全面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监管,持续优化监管职能,加强企业活力与监管有机结合,深入推进“监管服”改革。 八、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建设,保证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
按照计划,2019年自治区本级改革建立了一个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平台,改组了三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重组了一些实体产业集团,形成了“1+3+N”国有资本配置框架体系,国有资本配置结构进一步优化。 “僵尸企业”基本清楚。 加强董事会建设,授权,释放权力,全面落实董事会职权。 2020年布局优化调整基本完成,区域企业户数控制在25户左右,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明显提高,企业发展活力和质量效益进一步提高。 有效解决了创新能力不足、资产债权率高、管理水平过高等问题,进一步增强了国有经济竞争力、控制力、影响力和风险抵抗力。 进一步完善了以管理资本为中心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国有资产监督机构初步实现了管理企业向管理资本的转型,有效执行了授权释放权,监督管理效能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