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记者乔英)上海市市场监督局今天公布了食品、蜂制品、酒类、肉制品、砂糖、农产品、速冻食品、饮料等8种食品的检查结果。 共提取的524批中,5批食用农产品不合格,其中检测出箱马1批皮虾超过镉标准。
5批不合格样品由佩顿食品(安徽)有限公司生产,在上海市普陀区甘泉路街西乡路75号甲新甘北生鲜市场149家店销售的儿童鸡,不合格项目检测出呋喃酮代谢物。 呋喃唑酮、呋喃唑酮、呋喃唑酮、呋喃唑啉属硝基呋喃类广泛抗生素,广泛应用于家畜和水产养殖业。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的最高残留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中规定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是禁止使用的药物,不能用动物性食品检测。 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等,危害人类健康,对人体有致癌、畸形的副作用。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川环南路401号W17-W18号展位销售的豆芽菜不合格项目检测出4-氯苯氧基乙酸钠(4-氯苯氧基乙酸)。 4-氯苯氧基乙酸钠能促进豆芽粗大化,减少根的萌发,加速细胞分裂。 目前还没有关于安全性的结论。 生产者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4-氯苯氧基醋酸钠。 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4-氯苯氧基乙酸钠等的豆芽。
上海箱马网科技有限公司静安第二分公司销售的皮皮虾是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前卫支路148号宝盈农贸市场内的11号展位销售的乌贼,不合格项目为镉超标。 镉是水产制品中最常见的污染重金属元素之一,水产制品中镉不合格可能是水产品养殖中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摄取大量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导致肾、骨损伤等。
上海市宝山区茂海肉店销售的脊肉,氧氟沙星和氨基磺酸类(总量)超标。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广泛应用于家畜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 “宣布停止对食品动物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停止对食品动物使用氧氟沙星。 氨基磺胺类药物是合成的抗菌类兽药,除了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感染症外,还常用于治疗传染性脑膜炎、痢疾、弓形虫病。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的最高残留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食品动物肌肉中磺胺类(总量)的最高残留量为100kg。 氨基磺胺类药物在体内作用和代谢时间长,氨基磺胺类药物长期食用超标食品可能会引起泌尿系统、肝脏损伤。
对于上述检查发现的不合格品,上海市市场监督局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检查,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