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_英大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存多个问题 被深圳证监局责令整改

9月23日,中国网络财经委托深圳证券监督局纠正英大证券因存在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职务调查不充分、融合方和目标证券管理不严、履行存续期管理责任痕迹不充分等问题。

深圳证券监督局表示,英大证券上述行为不符合《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27条的相关要求,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70条的规定,决定采取纠正英大证券的监督管理措施,切实加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的管理,2019年9月30日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根据慎重经营的原则,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和管理风险。 证券公司必须对分公司实施集中管理。 不得与他人合资或经营管理。 另外,不得承包、租赁分店,也不得委托他人进行经营管理。 (责任编辑:梁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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