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未通过_安徽宿州农商银行定增方案获证监会同意 拟募资4.8亿元

12月13日,安徽宿州农商银行得到认定监督会的批准。

根据审查意见,证监会主要关注“会计事务所是否具备资质”“监督指标”等方面。

证监会在审查中注意到安徽淮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没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向宿州农商银行提供了2年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书,要求更新被审计的财务数据的公开信息。

审查注意到,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宿州农商银行的单一顾客贷款集中度分别为22.56%、29.03%、13.87%,单一集团顾客信用集中度分别为59.01%、75.93%、34.07%,符合监管要求 请申请人对此进行补充公开: (1)分析每个项目不满足上述指标的原因;(2)单一客户的具体情况是否与申请人有关;(3)该客户贷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该客户的偿还能力、贷款金额、贷款利率、偿还利息等。 请会计师检查并发表明确的意见。

审查中注意到宿州农商银行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增资增资方案,此次增资增资增资预定者尚未确定发行对象。 但是,根据申请资料,宿州农商银行已经与两个机构签订了“有效条件的股票预约协议”。 证券监督会说明了相关信息公开内容存在矛盾的原因,要求修正相关表现。

最后,证监会认为宿州农商银行的信息披露合法合规,有关中介机构就此次申请的相关问题依法发表明确意见,同意安徽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申请。

宿州农商银行在增加4.8亿元的同时,发行对象的认购股必须以认购股数的0.5倍的金额收购该行的不良资产。 截至2019年半年底,该行不良贷款率暂时达到12.33%。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