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通讯(记者钱龙) 12月2日报道,记者从12月1日起山西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验扩大结果,使许多患者享有降低药品带宽采购的效果。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负责人回答了一些令人关注的问题。
什么是“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安排的,国家医疗保险局等部门组织各省组成采购联盟,明确采购药品数量进行集中采购,交换价格,最终使人们以较低的价格使用质量好的药品。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是从哪些中选择药品?
此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涉及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肿瘤等常见慢性疾病,平均价格下降了59%。
降价力这么大,质量有保障吗?
此次选择的药品都是通过品质和疗效的一贯性评价的仿制药或原研药。 仿制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的评价,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品,应根据原研药品质和疗效一致的原则进行对照研究和评价,即仿制药品在质量和药效水平上达到与原研药品一致的水平。 药品监督部门对所选药品进行全周期质量监督管理,制定药品检测计划,监督管理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切实保障了所选药品的质量。
你什么时候开始能买到这些药?
从2019年12月1日开始,可以在山西省公立医疗机构以集中购买价格从中购买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