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人重伤被判了死刑_奶茶店未成年持刀斗殴致人重伤二级

一个周末下午,北流市的一家奶茶店发生了恶性殴打事件。 加害者为甲乙丙丁戊(假名)五人,受害者为小远(假名)等五人,均为十四岁至十六岁的中学生。

事件的原因是,小甲和小远在奶茶店外面停车时发生了轻微的口角,产生了互相目瞪口呆,对方和自己吵架的错觉。

甲乙丙丁戊五人最初挑衅率先着手,与小远数人的赤手空拳打架。 发现对方不行时,小甲和乙方冲出奶茶店,再次返回时,一人拿着西瓜刀,一人拿着伸缩警棍砍倒了受害者。 此后经法医鉴定,小远为重伤二级,其馀四人为轻伤。

本院以故意伤害的嫌疑依法允许甲乙丙丁戊这一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受二级重伤的行为,五人共同犯罪。

在这次事件中,虽然起因很小,但是少年的感情和冲动最终酿成了悲剧。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那天下午五个男孩的愤怒发泄是有节制的,可以自制的,不是傲慢的,也不是之后的争吵事件,如果甲乙拿着自己的刀,用棍子殴打可能会给他人带来严重的后果,或者是其他丙丁、 戊三人在甲乙拿回机器时停止殴打,如能及时停止殴打,此后就不会故意伤害共犯。

检察官注意到“未成年人心理不成熟,自制力差,盲目地说兄弟义气,不分是非,不考虑结果,为小事大干,结果伤害了人,伤害了自己。” 因此,父母要正确履行监护责任,学校也要加强德育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为在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今后我院将不断探索和扩大未成年人犯罪矫正和预防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实现与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和救济相关的无缝联系,同时重视对监护人的指导,充分发挥家庭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的不可替代作用,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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