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推荐见闻: 11月27日上午,庆元县公安局松源派出所接到交通警察的警告:“名叫毛某芬的女性在微信朋友圈辱骂交通警察,“变态”“强盗”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 庆元县公安局维权委员会立即设立特别署跟进监督此案。
事件的回顾
原来,11月14日下午,市区民警在县某十字路口进行非法调查,毛某芬因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被民警处罚,罚款10元。
不服的毛某芬
一转身,朋友圈起来了
说了“真心话”
还带着骄傲任性的表情包
但是…
法网恢复,疏散不漏
十一月二十七日上午
丽水市交通警察队巡逻
我发现了有违法嫌疑的投稿
我把它交给了庆元交通警察
证据如山
毛某芬被叫到松源派出所后
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
"那是为了你的安全. "
在评论区热心的网民
这十美元的背后出现了“真相”
网不在法律之外,言论自由也不是无限自由! 对于侵犯民警执法机关的违法行为庆元公安,一切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决不含糊!
现在,女性因挑衅性事件被庆元县公安局行政拘留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