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寿宁法院开庭审理福建省高院指定管辖的董某泉、胡某、董某灏等13名被告恐吓罪案件,是本院审理的第一起“套期保值”案件。
是的,是的
寿宁县公安局丢下的那个“套期保值”组!
今年5月,县公安局曾经派遣了40多名警察到南平市,正确破坏了以董某泉为首的“套利”犯罪组织设置在南平市的据点。
逮捕嫌疑是“套期保值”的违法犯罪嫌疑人11人
涉案车辆
2019年12月10日,法院干警和县公安局巡查将嫌疑犯带到寿宁县拘留所,公开了大规模的拘留现场录像。
公诉机关寿宁县检察院于2017年8月至2018年3月,申诉人董某泉、胡某、董某灏等13人在南平市内,以受害者预备车辆的钥匙为抵押向受害者借款(即“钥匙租赁”业务),与受害者签订了包含大量违反特别合同条款和空白内容的“补充协议”等。 同时,以“公司、行业规定”等借口征收大量费用,减少借款人实际得到的金额,通过两次贷款流动资金,水涨贷款金额。 在偿还过程中,以“违反合同”为由,擅自认定借款人违反合同,强制或秘密驱使借款人的车辆。 之后,与受害者联系公司的“谈判”,卖掉汽车进行威胁,通过电话骚扰,用语言威胁等“软暴力”对受害者施加压力,让受害者支付高额违约金和拖欠款等,卖掉受害者的汽车非法占有受害者的财产。 以董某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逐渐形成,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社会经济秩序、生活秩序,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清理黑发去除恶风是对的
公诉机关以这13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展开“钥匙贷款”为招牌,与受害者签订“道路合同”,单方面承认违反,采取“软暴力”和恐吓等方法,向受害者索取财产,出售受害者车辆,案件金额从50万元到7000元,其行为已经成为恐吓罪
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择期作出判决。
资料来源:寿宁法院寿宁公安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