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起社保新规_新规!2020年1月1日起,临安将实施这些限行、禁用举措…

2020年1月1日至

在临安规定区域内限制通行国3

及以下货物柴油车

禁止使用高排量非道路移动机械

●限制对象

国家三级及以下货物柴油车,即未达到国家三级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家三级)和国家三级标准的柴油机燃油车(包括低速卡车、牵引车、特别作业车等)。 军队、武警车辆和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不受通行限制。

●禁止对象

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即排放烟度的测定结果未达到“非道路柴油机移动机械的排放烟度的限制值和测定方法”( GB36886-2018 )规定的iii类限制值基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机械、农业机械、林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工业挖掘设备、雪犁设备等。

临安限制区和禁区的范围是什么?

违法规定的结果是什么?

●限制区域和禁止区域的范围

2020年1月1日起,临安限制区和无效区范围为玲玲山路(玲玲山路与吴越街道交叉点至武肃街) -武肃街-望湖路(望湖路与科技街道交叉点至望湖路与钱锦街道交叉点) -钱锦大道(钱锦大道与望湖路交叉点至钱锦大道与钱王街交叉点) -钱王街(钱王街与钱锦街道交叉点至钱王街)

●违反告知行为的结果

管制车辆必须按照道路交通禁止标志的指示严格行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预先规划行驶路线绕过禁止区域。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调查“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的规定。

《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三十二条【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建设、农业、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部门分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使用者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资料生态环境临安分局

编辑潘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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