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外商投资法是_参与《外商投资法》制定专家: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对国际社会有重大贡献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

中国网7月2日报道,在中国的专利申请量连续7年居世界第一,在海外的申请量居世界第二,商标申请量居世界第一。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介绍了中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发展。 作为国际经济法、国际知识产权法领域的专家,孔庆江参加了中国许多国际条约的谈判和许多法律法规的立法咨询。 他认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以来,中国的知识产权事业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根本转变。

中国知识产权法建设:起步晚,发展快

孔庆江表示,中国知识产权法建设滞后。 20世纪80年代,中国制定了《商标法》、《专利法》、《着作权法》等,为中国知识产权法奠定了基础。 此后,我国制定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局设计保护条例》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等多项相应的行政法规,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

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本身,孔庆江强调,中国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在很多领域都不落后于国际社会。 中国目前已经加入了许多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如TRIPS协定(贸易知识产权协定)和WIPO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约26个条约,这些协议、条约的内容以多种方式纳入国内法。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孔庆江表示,保护知识产权是创新的动力之一,为创新提供刺激和保障。 创新投入得到保护后,企业有可能投入下一次创新,逐渐形成良性效应。 他说:“我国许多企业都进入良性循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受益良多。 知识产权保护是商业环境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科技企业、创新企业或创造企业尤为重要。 外资企业在中国的发展也依赖于良好的商业环境,特别是知识产权的保护。 世界上最大的500家公司在资产结构上,无形资产所占比例远远大于有形资产,但无形资产中最重要的是知识产权。

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引进”与“走出去”

孔庆江表示,在早期阶段,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主要是从国际社会的借鉴到移植。 从1982年开始实施知识产权法到加入许多国际条约和协定,中国一直在学习。

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目前在知识产权领域继续出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中国的专利申请量在全世界排名第一,这是对全世界知识产权的贡献。 比如华占世界所有5G标准所需专利的20%。 所有美国公司都占15%。

其次,中国在许多相关国际条约的制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2012年签署的《视听表演北京条约》。

再次,我国对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可供国际社会借鉴。 在很多国家,知识产权被侵害的情况下,受害者只能以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的判决。 在中国,受害者也可以寻求行政救济。 这在阻止侵犯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例如,中国海关保护知识产权是双向的,在进出口方面,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不能进入,不能出国门。

最后,中国的知识产权战略是对世界的最大贡献。 其中包括创造、利用、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大大提高了中国企业对知识产权作用于创新经济发展的认识。 孔庆江认为,将知识产权工作提高到国家战略水平,对国际社会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具有重大参考意义。

《外商投资法》重申保护知识产权

2019年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孔庆江参加了这项法律的立法咨询。 他说:“首先,《外商投资法》再次确认保护知识产权,特别是保护投资中的知识产权。 由于投资形式多样,可以投资知识产权,强调保护知识产权是投资保护,其次,该法再次确认外商投资者向中国转让技术是基于自主和商业原则的,第三,《外商投资法》明确禁止行政机关及其员工在行政措施中强制技术转让。 在孔庆江,这是一大进步。

2008年6月5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标志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开始实施,改革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十一年来,中国在创造、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对于创新的国家建设和高质量的发展,孔庆江希望中国在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方面能够无缝对接,进程方面更加成熟。 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提高国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加强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成绩的宣传,增强企业信心。 孔庆江相信,中国的将来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会取得更大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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