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区域管理的通告》。 长江新城正式进入高质量的发展阶段。 长江新城起点区也实施武汉市中心城区购房限制政策规定。 长江新城也将迎来新的发展篇章。
原文:
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区域管理的通知
(征求意见)
为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建设管理,促进长江新城高质量发展,经过研究,就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区域科学管理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任何个人和机构在长江新城规划区域内建设必须符合长江新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特别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长江新城起点区实行我市中心城区购房限制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物业管理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三、长江新城起点地区暂停管制措施的项目,符合长江新城相关规划和产业指导目录的,不符合继续实施的长江新城相关规划和产业指导目录的,由相关区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四、调整长江新城规划区域内、起点区域外的区域、基本生态控制线、基本农地、城市开发边界,应征求长江新城管理委员会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的意见。
五、禁止在长江新城规划区域内从事违法建设,各区作为本辖区违法管理责任的主体,必须加强巡逻、严格管理、依法违法建设。
六、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