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络记者李欢11月20日报道,在浦东,满足条件的公共聚集场所营业前不需要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记者今天获悉,浦东新区消防救援队承诺为社会提供10项平民利益的措施,大力实施简单的政权开放权、平民利益企业,保持良好的商业环境。
取消某些场所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在试验措施中,消防部门从检查形式、申报资料、办理期限三个方面为公共集合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提供了便利。
首先,废除一部分公共集合场所,实施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除公共娱乐设施外,其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公共集合场所被使用,营业前不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这种场所的日常消防管理状况由消防救助机构以“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形式实施事后监督。
其次,减少公共集合场所的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资料。 申请使用公共集合场所,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签订消防安全通知书,不提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紧急避难预案、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等3份申报资料。 消防救援机构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场所制度的建设和消防管理能力。
另外,缩短公共集合场所的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时间。 公共集合场所的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申请受理后,消防救助在原10个工作日内现场检查,3个工作日内审查证明书,缩短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和证明书的发行,进一步提高了消防工作效率。
条例还建议将一般部门列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范围,科学、随机确定检查部门名单,每月向社会公布一般部门的消防监督抽样计划。
减少火灾现场关闭的影响及时发布事故报告书
火灾事故发生后,多经历一段封闭的调查阶段。 浦东消防救援队总结了多年火灾调查过程中对当事人生产生活方面的影响、火灾事故调查中发生的法律纠纷、火灾事故教训问题,制定了有关火灾事故调查的规定。
一是减少火灾现场关闭对生产生活的影响。 尽量减少火灾现场的封闭范围,只封闭过火的区域和发火原因相关的区域。 根据调查进度,立即缩小火灾现场的封闭范围。 发火地点明确,当事人对原因、责任没有异议的火灾,只关闭发火地点。
其二,实行火灾事故调查的简易登记制度。 对于居民住宅发生、无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在5000元以下、起火原因明确的火灾事故,由来访者处理的消防救援队直接进行必要的状况登记,如果需要受灾者,可以向消防救援机构提交火灾事故原因认定申请。
同时,针对死亡者和重大社会对火灾事故的影响,积极公布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书,立即总结火灾教训,形成正确的宣传案例。
建立大众身边的小型消防网站
目前,社区微站建设存在人员配置不固定、流动性大、消防业务素质低、与消防站联合机制不可行、联合训练机会少等多个现实问题。 因此,条例特别建议根据“有人员、有装备、有战斗力”的标准,指导实居(村)委员会的微型消防站点建设,在第一时间的合作中发挥救助周边早期火灾的作用,与消防救助机构合作处理火灾事故。
公民积极参与是消防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从目前消防救援机构的人员配置来看,完全检查社会消防的危险性还不够,群众可以及时检查身边消防的危险性,充分利用社会消防网格力量共同管理,延长消防监督的前沿阵地,确保社会防火管理。 因此,支队开发了“消防上的危险马上就会被拍摄”的微信程序。
大众通过“消防危险即刻拍摄”的微信程序,能够迅速反映身边火灾危险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拍照,消防救援机构动员城镇网格、综合治安、公安等力量在最初时间查明问题,作为消防执法的依据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