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监督问责什么_四川巴中以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

最近,四川省巴中市纪委监委为提高扶贫领域监督执行责任的精度进行了调查。

调查显示,目前扶贫领域监督执行主任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扶贫领域工作广泛,资金使用中违纪问题多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个别责任主体存在“多事不多”的懒惰政治怠慢思想,是引起、隐瞒、潜伏期长的主要原因。 二是扶贫领域监督执行力与监督对象比例不平衡,监督有效性不足。 减贫攻势涉及多个行业主管部门,多方面,行业主管部门熟悉行业规范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要点,其主要精力重点是业务指导,监督责任意识不强,不愿积极提出政策实施中发现的违反纪律的线索,在职能监督专业中存在无力的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专责监督机关,面临监督对象多、事项多的现实问题,难以全面把握各行业的专业知识,存在不能参与各环节的具体工作,力不从心的问题。 职能监督缺乏专业能力,缺乏专业监督能力,缺乏两者的统一,扶贫领域监督准确性不足。 三是无法贯穿“四种形态”运用,日常监督没有形成机制。 在个别地方进行监督检查的“一匹蜂”和说明责任处理“一匹刀”,面对第一类和第二类形式运用不充分,教育作用不充分,实行贫困家庭差距和基础政策时出现的矛盾,具体问题无法具体分析,基层干部在推进正确扶贫方面经验不足,先试失误和

对于存在的问题,该市纪委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定位准“监督再监督”职责,坚持问题方向,坚定责任。 建立“乡镇对标自检区县常规巡视市级秘密监察”三级联调查机制,定期总结分析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点对点向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制分发“合同”“注意事项”“监督书”,推进在市、县、乡形成频率谐振、整体联动监督体系。 二是完善“横一纵”联席会议机制。 市纪委监督委员会统一扶贫专业部门和区县委、纪委,建立上下联动、左右联动的专业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联合会议制度,通过交流协商、信息共享、线索转移加强扶贫专业部门、司法机构横向合作的健康交叉、联动合作、 建立快速调查机制,实现快速调查扶贫领域违纪事件和突出问题。 三是健全“科技制度”平台运作机制。 摆脱贫困的攻击面很广,线长稍多的实际和监督检查存在着“人际关系”“被包围”等问题,通过监督大数据平台实现监督任务的随机分解、监督问题的适时上传、说明责任的统一跟踪,采用数据统计、块整理、分析等方式进行数据

(贾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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