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据四川省纪委官方网站报道,今天四川省纪委公布了党的中央长老团责任和监督责任不能落实的典型案例。
1 .武胜县交通运输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周厚频因交通运输公司多数违反纪律等问题被问责。 2018年10月以来,武胜县交通运输公司原社长李隆光、财务科原副课长李位荣因违反纪律被立案,转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县交通运输公司任命因贪污问题受到党籍处分的财务科原课长谭江勇为财务科课长,任命刑满释放者柏富雄为交通运输公司副社长(李隆光兄弟,2019年1月,以受贿犯罪嫌疑转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批准其违反法律加入中国共产党。 交通运输公司是县政府直属国有企业,行业主管部门是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织关系属于交通运输局党委。 周厚频作为交通运输局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负责人,没有对交通运输公司和李隆光等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全面脱离了严格的党主体责任。 2019年9月,周厚频由于没有实行主体责任,被党内给予警告处分。
2 .三台县水务局的原党委员、纪委书记邓斌,因本部门的多数违反纪律问题被问责了。 2018年11月以来,水务局原副局长景代虎、李玉华、三台县人民政府防洪抗旱司令部办公室原主任宋伟明(防洪抗旱司令部办公室设在水务局,由水务局主管),水务局河道管理股系长杜德平4人因违反纪律问题立案,转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邓斌作为纪委书记,没有有效监督当局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情况,有责任全面履行严格的党监督责任。 另外,邓斌还存在违反中央8项规定精神,收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人民币的问题。 2019年5月,邓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会理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令因公安系统诸多违纪问题被追究责任。 2018年,在会理县纪委监委清除黑色专业斗争“4·11”中打伞的说明责任工作中,县警察局原副局长黄功明、何华、治安管理营长杨建国、鹿厂派出所原所长罗建国、警务保障室原民警段宁、强制隔离毒品所原所长周朝勇、强制隔离毒品所原出纳耿侠7人因违反纪律的问题被立案 李令作为时任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未能全面履行严格的党主体责任,任期内多名警察违反纪律,严重影响社会。 另外,李令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存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人民币4万元的问题。 2019年7月,李令对党内给予严厉的警告处分。
4 .仁寿县视高镇原党委员、纪委书记罪文涛在本机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追究说明责任。 2017年、2018年春节前后,仁寿县视高町党委政府分别向班员、财政厅员等支付春节节日费,共计62.05万元。 罪文涛作为镇纪委书记,知道上述违反发放了津贴,不仅不注意,还涉及节日费的收取。 2019年2月,罪文涛因不执行监督责任,被党内严厉警告处分,被调离纪检监察岗位。
5、原彭州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玉平因本部门多数违反纪律问题被问责。 2012年3月至2015年9月,原彭州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植林科原课长刘国兴、工作人员毛燕萍、周艳冰在监督管理国林业补助资金过程中,多次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问题成立。 周玉平作为时任分管副局长,不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一冈双责”,对分管部门干部疏忽了教育管理监督。 此外,周玉平还存在利用职务,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97万元等其他问题。 2019年1月,周玉平被处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以职务犯罪嫌疑被移送司法机关。
6 .南充升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原党委、纪委书记李东升因本机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生多数违反纪律等问题被追究责任。 2013年、2014年,南充升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党委两次集体研究决定向局组成员和研究员支付电话费补助金共计11.7万多元。 李东升作为纪委书记不仅没有制止,还决定由个人领取电话费补助金。 2015年,李东升没有按照要求实施“小金库”问题的特别整理,因此该局机关和设置局的“小金库”问题没有立即被发现。 2018年,该局党委扩大会在共同研究中决定将“小金库”的资金用于车站建设,但李东升作为纪委书记没有制止。 升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发生系统腐败,28名党员干部因违反纪律而立案。 另外,李东升利用职务,多次从他人那里收受贿赂,总计有110万多元等问题。 2019年6月,李东升被处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以职务犯罪嫌疑被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