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推进站站长唐音凯、副站长温庆阳在发展马铃薯产业栽培项目过程中失业,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录处分……”
“八圩乡立其他村支部的党员蒙永亮因贫困扶助产业项目工程核查无力,国家贫困扶助资金流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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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南丹县纪委着重扶贫大局,不断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行责任,为全县扶贫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进行监督检查。 南丹县纪委监委与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合作,选出50多名干部为特定监察组,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贫困日监察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监察全县贫困村第一书记和职员在村规律,发现贫困干部和在村职员工作不确定。
修正问题。 对于上级在扶贫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委认真整理分析反馈问题清单,召开反馈问题特别分析会,向有关改进的十个单位发出改进通知,要求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改进,提请有关党员干部注意咨询,将谈话记录提交县委备案。
今年1-10月,县纪委监察委员会立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51件,其中扶贫领域监督责任失职类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类相关案件32件给予党政处分41人。
“在村“第一书记”、在村干部和合作负责人在工作中发现不作为、缓慢的行为、混乱行为、失职责任等问题的,坚决负责提问、腐败处罚。 推进扶贫工作中缺乏执行力的部门和机构,适时协商,追究问责制。 发现贫困扶助领域的违反纪律问题,认真调查,在全县会议上通报暴露了”。 县纪委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是。 (南丹县纪委监察委员会审春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