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破产企业职工支付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破产企业职工支付手续已经调整完毕,享有市政策的破产企业职工应尽快缴纳2019年前的个人部分。
2019年9月腾州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统一使用最新版,社会保险数据由省厅集中管理,破产企业员工支付程序得到调整。
根据《通知》,滕州市应尽快将市政府代理养老保险公司部分政策的破产企业员工交给镇上的町人公司,以免影响2019年前的个人部分员工本人的社会保险登记和退休申报。 从2020年开始,超过年度再次发放养老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每天征收1万分之5的滞纳金。
市里代理养老保险逾期十五年的破产企业职工,逾期养老保险必须由职工本人全额缴纳。
现在可以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町人社有北辛町人社、荃河町人社、龙泉町人社、善南町人社、西冈町人社、界河町人社、级索町人社、木石町人社、鲍沟町人社。 (记者武甜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