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实施全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收,顺利推进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责任规划,8月9日西昌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会议在市人民政务服务中心税务服务厅召开。 西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路出席会议,发表了动员演说。 全市各乡镇、镇内会、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商业银行都主要参加了会议。
据介绍,今年征收政策有新的变化,投保范围广,征收方法更安全方便,西昌市许多城乡居民关注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社区征收通知,可以及时缴纳2019年居民社会保险费。 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原则上每年缴纳一次,每年缴纳一次。 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征收期为2019年8月。 每人可以在每月25日之前自行申缴当年或以上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很多市民在西昌税务局在税厅商谈,缴纳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费。
会议上陈路指出,将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管理责任转移到税务部门,是党中央、国务院大局做出的重大决策安排,是国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社会保险费是老百姓的“支撑生命的钱”,有助于企业的“轻装比赛”和社会的安定。 因此,征收工作必须始终强调个人、企业、国家的双赢目的。 各有关部门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各级会议精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安排,按照“政府主导、稳定秩序、分工合作、风险防范、服务平民”的原则,充分认识社会保险费转换的重要意义,在城乡居民征收社会保险费方面广泛, 充分认识影响范围广的工作实际,充分认识城乡居民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工作复杂性、困难性,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征管的作用转变和征管工作。
陈路强调,征收工作一定要抓住“三个关键”:宣传、培训和监督。 全市建立社会保险工作“局棋”思想,加强沟通,密切合作,提高宣传引导力,完善沟通联系机制,优化摊款服务,职责明确,合作力强,流程顺利,征管规范,民众高效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 各乡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提高征收业务服务能力,并加强各级经营者和赞助者培训,使经营者渗透政策、熟练业务,按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抓好工作落实,顺利完成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收 最后,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的征收还要管理金钱。 各级经营机构要牢固树立资金安全意识,明确职责分担,严格追究责任,严格遵守资金征收管理程序,规范系统操作,务必确保“人清钱,规范安全,及时全额入库”。
会议还报告了西昌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职能转变和征收工作进展情况及其重点工作任务。 市税务局副局长尤勇通报西昌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规划与征收情况,市人社会局副局长张吉祥介绍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政策,市财政局副局长冰东齐作了社会保险费转移相关安排。 会议后,对各乡镇、城镇事务人员进行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收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