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律师和没律师_未成年人极端犯罪 是否真的没“法”治?

备受瞩目的“新东方教室强奸事件”民事诉讼部分今天下午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

案件的刑事部分于去年年底审查,王某嫌疑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了政治权利。 但由于王某实施犯罪时不满18岁,根据《刑法》的规定,必须减轻或减轻处罚。

此案引起大众舆论讨论,未成年人严重犯罪应如何处罚?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正案,将未成年人的异常行为分为三个等级,采取不同的干预和纠正措施。

岳少山律师表示,包括这次评级在内的立法方向应该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有效。

因为未成年人的未来有无限的可能性,所以不能因为一次的错误就否定一生。 但是现在社会上未成年人的严重犯罪在增加,教育和处罚必须结合起来。

岳岑山律师还指出,今后在处罚未成年人的过程中,应该制定条例,避免未成年人犯罪与社会的关系,避免相互传染恶习。

(请看新闻Knews编辑王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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