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KTV上,16岁的少年是怎么死的
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巡回审理此案,央视“今日说法”全程取材
理发店的未成年员工深夜和上司、同事在卡拉ok喝酒唱歌的时候,突然受到打击而倒下,救治无效。 KTV和同行者应该对他的死负责吗? 围绕少年死亡的诉讼开始了。
审判现场
12月12日上午,南阳市卧龙区法院人民一家进入南阳师范院法学院巡回审判此案。 由于事件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中央电视台“今天的说法”栏杆组在审判前一周赶到南阳,报道了事件。
法庭调查:恢复少年的死亡过程
12月12日上午,南阳师范院法学部模拟法庭成为真正的法庭。 开庭预定在9点30分,但8点30分有很多法学院学生来占领,一部分学生因为没有座位,只好站在门口旁听。
审判开始后,王庆善审判长在法庭调查阶段花费了很多时间,审判长和被告8人的一问一答中案件晚上的情况逐一得到了恢复。
2019年6月17日上午12点左右,一家理发店老板王某在市内的卡拉ok预订了一间单间,和徐某、刘某甲、郭某、李某、张某、马某、曹某、魏某微信唱歌,喝了酒。 许多人在娱乐时,刘某甲突然震惊昏倒,其他同事立即带刘某甲到大厅进行抢救和通报,最后在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失效后死亡。 此后经鉴定,刘某甲死于饮酒和心肌断裂、肺水肿、脑水肿等急性呼吸功能障碍。
同时法庭调查显示,刘某甲因先天性心脏病于2007年底接受过心脏手术。
法庭争论:谁应该对少年的死负责
事件发生时,刘某甲未满16岁,对于儿子的死亡,刘某甲的父母受到很大的打击,KTV和王某等同行的8人认为对刘某甲的死亡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多名被告协商,刘某甲的父母将该KTV和王某等8人诉诸卧龙区法院,要求赔偿刘某甲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近50万元。
法庭讨论时,与KTV相关的律师在答辩中说,事件的晚上,未成年人刘某甲与成年人一起进入了KTV内,在KTV的大门和大厅上挂着“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的标志。 并且刘某甲已经参加了社会劳动,其容貌比较成熟,KTV已经履行了合理的提示义务。 关于KTV的辩护人认为,刘某甲的死亡责任应该由自己、监护人、伴随饮酒的成年人承担。 但是,这个KTV也因为单间费用包含酒钱,送到单间的啤酒承认是他们做的。
张某等四名辩护人认为,他们不是这次酒宴的邀请人或组织者,而是在这次聚会前不知道刘某甲,喝酒时也不能劝他们喝酒,所以他们必须承担责任。
理发店伙伴王某和徐某声称,刘某甲生前只是在理发店帮忙,和他们没有雇佣关系。
法庭判决:被告原告的责任分为四、六部分
案件审理到上午12时30分,庭长王庆善宣布休庭。 之后,他匆匆赶到卧龙区法院,抓了两个肉包,写了判决书。 下午4时30分,法官在法庭上判决此案。
法院审理受害者刘某甲出生时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出院后,心功能一级,但需要注意并发症的发生,定期到医院复查,必须按时服药。 验尸时刘某甲醇含量为66.7mg/100ml。 鉴定认为刘某甲死于术后饮酒合并心肌断裂、肺水肿、脑水肿等引起的急性循环呼吸功能障碍,饮酒是导致死亡的辅助因素。 刘某甲知道自己有心脏病,大量饮酒,本人对自己的死有错误。 原告父母知道刘某甲是未成年人患心脏病,当天晚上也不回来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管理,不履行自己的监护责任,刘某甲手术后定期或不定期复查其症状,也没有服药的证据。 因此,原告父母刘某甲的死亡结果也有错误。
南阳市某KTV未履行法律规定的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义务,另外,未成年人进入2人卡拉ok的,不要求出示身份证,向某包中送酒。 因此,南阳市某KTV存在错误。
王某、徐某共同出资开设理发店,刘某某在该理发店做洗头工作时,不满16岁。 KTV娱乐期间,没有证据证明刘某甲在饮酒中被王某、徐某制止。 因此,王某、徐某有过错。
郭某、李某、张某、马某、曹某为成年人,刘某甲饮酒时未予制止,故有错误。 魏某事故发生时未满14岁,未成年人,不得承认错误。
根据各当事人的过失程度,法院认定受害人刘某甲及其父母的过失大,必须承担60%责任的其馀40%赔偿责任,南阳市某KTV为20%,王某、徐某分别为5%,郭某、李某、张某、马某、曹某分别为2%。
法院判决南阳市某KTV向刘某甲父母支付赔偿金133911.56元,精神抚恤金5000元,徐某每人支付赔偿金33477.89元,精神抚恤金1250元郭某、李某、张某、马某、曹某分别支付赔偿金13391.16元,精神抚恤金500元。 (全媒体记者王勇通信员丁清凌)
听审笔记:
不受管理的群体
审理此案时,坐在被告席上的8个人年轻可怕。
除二、三人年龄在20多岁以外,其馀数人年龄在18至20岁之间,不包括死者不足16岁,最小魏某不足14岁。 他们对外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美容助手”。
应该去学校的年龄,为什么在美容院打工呢? 刘某甲的亲属接受采访说,刘某甲上了中学后死活不去上学,得在美容院打工,因为在那里管理饮食,家人也无法随时把握孩子在做什么。 据魏某的情况法官说,进入诉讼手续后,母亲接到通知去了法院。 现在开庭必须有魏某家长来,但对方根本不来。
未成年的两个孩子还是这样,对于刚18岁、刚成年的年轻人来说,社会上有“漂浮”的理由。 家庭失去监督,没有真正的机构管理,这是一个不管理的集团。
刘某甲用自己的生命,用极其特殊的案例,使这个团体,唤醒了我们的社会。 (全媒体记者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