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的职业学校_“高等职业学校”变“职业高等学校” 平等类型教育第一步

用职业高等学校代替高等职业学校,是为了实行职业教育是类型教育的定位,使职业高等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平起平坐”。 职业高等学校有专业水平、本科水平,以前不叫“高职”,而是结合高专,使高等职业教育比普通高等教育水平低。

作者|熊丙奇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图源|东方IC

12月5日,教育部网站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的原稿修订有数十处,其中一个词的变化意味深长。 同时发表的意见征集情况说明显示,新法将高等职业学校的概念转换为职业高等学校的概念。

国务院2019年1月颁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显示,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是不同的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 因此,使用职业高等学校代替高等职业学校,是为了实行职业教育是类型教育的定位,使职业高等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平起平坐”。 职业高等学校有专业水平、本科水平,以前不叫“高职”,而是结合高专,使高等职业教育比普通高等教育水平低。

但是,真正让“职业高等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平等地位,所有职业高等学校都可以按职业教育的定位办学,指导就业办学。 在把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的过程中,作为类型教育的职业教育,仍然要避免把整体视为低于普通教育的教育。

将高等职业学校调整为职业高等学校,主要是打破以前对“高等职业学校”的成见。 到目前为止,中国已经进行了这方面的探索,今年教育部将15所高等学校改名为“大学”,批准升为本科,同时在名称上留下“职业”字样,成为国内第一所本科“职业大学”。 按照职业高等学校的提法,这15所职业大学是职业本科高等学校,明确学校运营定位的是本科级职业教育。

专家指出,建立职业本科大学后,未来我国本科大学有学术本科、应用本科、职业本科3种。 事实上,应用本科和职业本科,培养职业技术人才和应用型人才。 另外,列举本科的是,考虑到很多地方本科大学都不想成为“职业本科大学”,他们大多数都希望提高水平,创造综合性的研究型大学。

从学校经营定位看,我国地方本科院校应该开展职业教育,但很多地方本科院校偏离了职业教育的定位。 主要原因是在崇尚学历的教育环境和社会环境中,职业教育的社会认知度较低。 2014年,教育部提出推进600所地方本科院校变革的职业教育,但地方本科院校不积极,社会舆论将变革视为职业教育,解释为“降级”。 也就是说,通过在本科教育水平上进行教育,只要进行职业教育,就会被认为比其他本科低等,如果这种想法没有改变的话,在将职业教育改为类型教育之后,无论有职业高等教育,还是研究生、博士水平教育,职业教育类型整体都比普通教育低的可能性高,职业本科教育比普通本科教育低

这实施了新的高考改革、分类高考,把高考分为学术型高考,和技能型高考一样,这两种高考在考生心中的地位不同,技能型高考低于学术型高考。 我国研究生培养从2010年开始进行研究生培养结构改革,增加专业硕士的招生,到2017年专业硕士的招生已经超过学术硕士,但专业硕士仍有部分学生考试不能学习硕士的“备胎”。 从专业硕士人才培养定位看,培养高素质应用技术人才是职业高等教育。

也就是说,在综合性的大学里,有的学科、专业的人才培养也进行职业教育,所以高等学校不能分为职业高等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不能明确分类学校的运营定位,应该明确学校的运营定位,进行通识教育,进行职业教育,使各种教育平等,足以满足学校的需要

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平等、进行高等职业学校名称调整的第一阶段,更重要的是改革高等学校的运作评价与人才评价,不要采用评价普通高校的指标,评价职业高校,建设普通高校教师队伍,要求博士学历,建设职业大学教师队伍,要强调“双师” 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地位完全平等的话,高等教育的结构当然也会变得合理。 否则,即使学校名中有“职业”这个字,职业学部的大学对职业教育的定位感到不安的可能性也很高。 考虑到变化,取消“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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