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络新闻:最近,深圳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重申,能源工业园区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万科南城公司。
观点地产新媒体报道,能源工业园区城市更新单元位于南山街,荔枝海二路与前海路交汇的西侧。 该更新单元于2017年4月获得特别计划批准,开发占地面积1.66万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31万平方米。
2018年4月,确认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深圳能源集团株式会社(以下简称“能源集团”)。
2019年7月,该项目原实施主体能源集团根据主要产业发展需求和证监会再融资监督政策,申请取消能源工业园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资格。
2019年8月,原实施主体能源集团选定的合作对象深圳市万科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南城公司”)申请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治局实施主体资格确认。
据公告,该项目拆迁用地范围内包括一块土地,地块编号T102-0034,地块面积1.66万平方米的地上建筑共2栋,总建筑面积3.34万平方米,土地和建筑权属能源组。
公告指出,项目通过权利主体能源集团和万科南城公司签订转移补偿配置协议形成单一主体。 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和《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将能源集团撤销能源工业园区城市更新单位项目原实施主体资格,重申实施主体为万科南城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