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积金本_提醒!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别忘带个人信用报告

为了更有效地防止贷款风险,从今年6月1日开始,存款员工在进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必须提交本人和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书(明细版)。 个人信用报告可以印在中国人民银行洛阳中心分行的指定网站上。

个人信用报告的信用是怎样认定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用科科长韩立军解答。

严重失信类

●单一贷款在最近2年连续过期的3期以上或累计过期的6期以上没有合理的说明(补助金除外)。

●贷款卡在过去2年连续过期的期间(含)以上,或者累计过期的期间(含)以上,不作合理说明的情况(年薪除外)。

●出借卡使用期间内累计超过期限次数为12次以上时。

●自愿缴纳的柔性工作人员在处理公积金贷款后,无缘无故停止了6个月以上的缴纳。

●5年内以非法手段提取本人或向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5年内有因信用不良被起诉的记录。

●2年内有关部门登记了严重的经济犯罪和危害社会公共治安的行为。

●公积金中心认定的是重大失信类的其他个人信息。

一般失信类

●单一贷款最近2年的累计期限为3期(含)以上6期(不含)以下,且无合理说明时(补助金除外)。

●贷款卡在过去2年中累计期限为3期(含)以上6期(不含)以下,且不作合理说明的情况(年薪除外)。

●5年内以违法手段提取本人,或协助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以欺诈方式回收资金的;

●自愿缴纳的灵活工作人员在处理公积金贷款后,无缘无故停止了3个月以上的缴纳。

●公积金中心认定的是一般失信类的其他个人信息。

个人信用信息被认定为严重信用不足的,暂时取消住房公积金融资资格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合同条款处置。 个人信用信息被认定为一般信用丧失类的,贷款审查中,借款人应当就具体信用丧失行为作出相应的说明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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