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人找人找人找人找人找人_被“理财公司”骗了140万后,她找人讨债又被骗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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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男子谎称自己有能力帮助讨债,并以收取服务费和必须先投资公司的名义,骗走了陈女士和其他六人共计28万多元。几天前,杨浦区检察院起诉牟阳涉嫌诈骗。

2016年10月,陈女士投资140万元成立了一家“财务管理公司”。谁会想到钱会是“肉包子和狗——不管有没有回报”。有一天,陈女士偶然看到蔬菜市场上一家讨债公司发布的广告,广告说该公司可以帮助债权人讨债。陈女士立即拨通了广告上的电话号码,并与公司签订了收回债务的委托合同。

然而,一年后,讨债公司没有取得任何进展。正当陈女士心烦意乱的时候,有人打电话给她。另一方声称是小杨,他原本是陈女士委托的讨债公司的员工。“我现在工作的新公司也可以收债,手续更方便,服务费也更少。”经过牟阳某几轮劝说,陈决定再试一次。

2018年11月13日,陈女士应邀与新公司签署了债券转让协议。第二天早上,陈女士接到了杨moumou的电话。“84万元的债务已经存入公司的财务账户。你应该尽快支付手续费,否则如果别人先支付,公司会把钱转给其他债权人。”欣喜若狂的陈婉立即赶到公司,支付了4.2万元的手续费,并同意第二天转账。然而,左顾右盼,陈女士没有等“追回的钱”就去了公司。她发现门上贴着一张通知,上面写着公司的业务已经完成,还没有付款。直到那时,陈女士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报警了。

李女士也被骗了。2018年7月,李女士接到了杨moumou的电话。杨Moumou告诉李女士,他已经收到了100多万元的投资款,之前不会返还,但收回的钱必须作为投资款借给公司。该公司还将按期支付高达12%的年利率。只有李女士必须支付一定的服务费,并一再声称“收债业务”将停止。今后,公司将没有这样好的项目,李女士将不得不抓紧时间。为了让李女士相信公司有一个很好的投资项目,杨moumou还带着李女士去了一个海外农场考察,称之为“公司投资项目”,让她放心。李女士抱着“也许我们能把钱拿回来”的心态,最终签了一份贷款合同,一共支付了5.8万元的服务费。

杨Moumou在接到这个案子后说,他在去公司工作之前曾在许多类似的公司工作过。这项工作的性质是向债权人声称公司可以帮助他们收回投资损失。债权人必须支付服务费或参与公司投资等。所有这些公司最终都在关门后逃走了。陈女士、李女士和其他人都是牟阳前公司的客户。

检察官认为,大多数案件表明,“债务收取公司”不可靠,委托它们收取债务风险很大。在“依法讨债”的口号下,他们经常通过跟踪、威胁、恐吓等手段帮助客户讨债,甚至拿着信用凭证讨债,然后带着钱逃跑,极大地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还有许多“收债公司”实际上是“欺诈公司”,只看客户的“手续费”。债权人应当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向债务人追偿债务,并依法保护其合法债权。

作者:王朱湘朱主编:周元责任编辑: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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