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称,经广东省纪委批准,该委员会最近对清远市政府前党员、副市长、前公安局局长贝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展开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贝冰失去了理想信念,放弃了原来的使命,对党不忠,反对组织审查和调查。违反八项中央规定精神,非法进入私人会所,接受高档食品的;无视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反映个人相关情况,非法提拔和干预干部调整的;违反诚信和纪律,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假日旅游;生活是腐败的,道德是腐败的,权力和金钱是交易的。滥用权力和执法是邪恶势力的“保护伞”。他们滥用职权谋取私利,聚敛大量钱财,非法接受他人大量钱财获取商业和住宅用地使用权,加快征地拆迁进度,提高土地项目容积率,促进就业,调整就业等。
贝冰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八项中央规定的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他构成了官方违法行为,被怀疑受贿。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后,他没有停止。他天性严肃,影响恶劣。他应该受到严厉的对待。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北兵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后开除党籍,报省委批准。由省监察委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作为清远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的资格;没收其非法收入;他将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产随案件一并移送。
比比的简历
贝冰,男,汉族,1962年4月出生,广西昭平人。他有研究生文凭。他于1981年2月加入这项工作,并于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年12月,他担任广东粤安工业发展公司办公室主任。
1992年12月,被任命为广东省清远市扶贫区办公室副主任。
1996年12月,被任命为广东省清远市扶贫区党政办公室主任。
1999年2月,被任命为广东省清远扶贫区管委会副主任。
2000年11月,他被任命为清远英德市委副书记。
2003年3月,他被任命为清远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
2003年7月,他担任清远市清城区委员会副书记、副区长和代理区长。
2004年2月,被任命为清远市清城区委员会副书记兼主任。
2006年11月,他担任清远市清心县县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年7月,被任命为清远市政府党员兼市长助理。
2013年6月,被任命为清远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9年6月,他被免去清远市政府党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的职务。
(广东省纪委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