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减负政策
□信息图片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鹏伟)近日,包括省教育厅在内的九个部门联合发布了《教育部等九个部门关于甘肃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详细公布了我省中小学生减负的30项具体措施。
该计划指出,我省将推进教育方式改革,发展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和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扭转教育评价不科学的方向,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有效减轻违反教育教学规律、不利于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沉重学业负担。 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规范办学行为
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修身养性的根本任务,把凝聚人心、提高人格、开发人力资源、培养人才、造福人民作为工作目标。坚持德、智、体、艺、劳全面培养,开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严格按照课程标准教学。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全面开放必修课,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严禁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加快教学进度,杜绝“非零起点”教学。
将教师分配到均衡的班级。义务教育阶段,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开设重点班、速度班和实验班,规范学生随机均衡班的实施,合理均衡分配教师。
严格控制书面工作量。小学一、二年级没有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高中有合理的作业时间。
科学合理的作业分配。作业的难度不得超过课程标准的要求,教师不得指派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也不得指派作业给家长或让家长代表家长修改作业。
牢牢控制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可组织一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两次统一考试。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或与入学统一考试挂钩。
采取等级评定的方式。考试内容应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基本教学要求确定。命题应符合素质教育的方向,不得偏题。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排名。
限制竞争评估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评估、推广和竞赛活动。
电子产品的合理使用。规范学生使用电子产品,培养信息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眼部卫生习惯,全面提高信息素养。学生被禁止带手机进教室。
建立灵活的离校制度。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外服务,合理确定学生离校时间。安排学生参加各种兴趣小组或音乐和体育活动。加强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对有剩余能力的学生进行指导。严禁将课外服务改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课前积极预习,上课认真听讲,不理解时积极发言提问,课后积极复习巩固,集中精力学习,提高效率,不搞“主题刷机”。鼓励学生互相帮助,共同成长。
引导学生练习。组织学生参加娱乐和体育活动,培养体育兴趣,保证每天锻炼1小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安排户外活动。教育学生正确坐着、阅读和写作,并认真做无线电练习和眼保健操。加强劳动和生活技能教育,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乐于科学探索,热心志愿公共服务。
校外培训机构的严格管理
按照规定注册,诚信经营。培训机构只能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后进行培训。培训机构必须诚实可信。严禁虚假宣传、误导和欺骗学生和家长。严禁夸大训练效果。
严禁超标准培训。开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知识培训,内容、频率名称、招生目标、培训进度、课时等。须经当地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过国家课程标准,培训频率必须与招生目标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县(市、区)中小学同期水平。杜绝机械培训、强化考试等不良培训行为。不允许做作业。
严格聘用教师。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当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并接受社会监督。严禁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在培训机构任教。一经发现,要坚决吊销办学许可证,并严肃处理教师自身。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教师资格。
严禁与进一步的研究联系在一起。严禁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生入学挂钩,对继续学习和考试做出保证承诺,组织和举办中小学生学科水平考试、竞赛和排名。
控制训练时间。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 30。
家庭履行教育监护责任
树立科学的育儿观。父母应该正确理解孩子的成长规律,尊重他们的个性差异和天性,保护孩子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把培养孩子的良好思想、良好行为和良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目标。
加强家庭沟通和互动。父母应该注意言行,培养良好的家庭传统,传承良好的家庭戒律。多和孩子交流,引导他们努力学习,要快乐、自信、乐观。教育孩子在遇到挫折时不要灰心丧气,勇敢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帮助孩子建立学习的信心和动力。提醒孩子们及时告诉父母并寻求帮助。
增强儿童的身心健康。安排儿童每天进行户外锻炼,鼓励和支持儿童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培养一到两种体育爱好,引导儿童从小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经常注意孩子的情绪变化和心理健康,采取措施有效疏导。有意识地在我们的能力范围内安排家务,教育孩子做他们自己的事情,并帮助他们做家庭事务。
引导孩子过健康的生活。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去健康网站,不要沉迷于网络游戏,不要用手机刷屏幕。
加强政府管理和监督
克服片面评价的倾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严禁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入学考试目标,或者单方面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行招生考试评分;入学情况不得与考核、成绩和奖励挂钩。
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严禁各类新闻媒体炒作考试成绩排名和升学率,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高考状元。多层次、多角度宣传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和社会转变观念,努力摆脱“急进文化”、“先进教育”、“剧场效应”等功利现象,营造良好育人氛围。
严格的活动竞争管理。任何学校不得任意要求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任何学校不得任意要求增加特殊教育内容。
规范培训机构的监管。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审批培训机构注册,实行年检报告制度。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网上培训的监管。地方社会综合执法部门每年对培训机构进行不少于两次执法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培训机构,要依法严肃处理,列入黑名单,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深化考试和招生改革。进一步推进免试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覆盖,就近入学。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和选拔学生,严禁将培训机构的培训结果作为录取依据。全面实施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为基础,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招生模式,合理分配普通初中高质量高中招生名额,完善实施细则。私立中小学招生纳入学校审批的统一管理,与公立中小学招生同步进行。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强化高考教育定位,深化考试内容改革,促进教、学、考的一致性。创新试题形式,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性和探究性试题,加强情境设计,消除偏题,注重与社会生活现实紧密联系,克服命题结构固化和生搬硬套的倾向,引导学生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支持课后服务。根据课外服务的性质,各地可以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集资金。有关部门在确定绩效工资总额时,应当充分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外服务的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内,对参加课外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社会反映渠道,引导学生家长共同监督和减轻工作负担,对中小学生造成过度学业负担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共同查处举报。
此外,有必要进行监督检查,以减轻负担,同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