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政协三次
济南,11月29日(记者廖亮王楚奇)——今天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没有在济南召开。投票通过人事任免及相关法律、法规、决议、决定和报告。还对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评审意见进行了满意度评价。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晓明主持会议并发了言。副主任王随莲、王良、王云鹏和王华以及秘书长孙龚建出席了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和《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9年山东省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投票通过了《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和《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审定了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提请批准的15项地方性法规。省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提请审议的有关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对省政府关于处理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项询问和评议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评价。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决定免去陈先运山东省民政厅厅长职务,免去李勇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决定任命陈勇为山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刘炳国为山东省民政厅厅长。会议还罢免了人民法院的法官和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
根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于晓明向刘炳国发出聘书。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山东省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刘炳国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作了宪法宣誓。
于晓明在讲话中指出,会议决定第十三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明年1月中旬举行。要认真做好全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准备工作,要提前开始,认真规划、协调和制定好会议工作计划,落实会议安排,确保会议如期顺利召开。要认真完成年度总结工作,全面整理分析工作要点,加强统筹安排,确保今年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我们要集中精力,高质量、高质量地起草常委会工作报告,努力全面、真实地反映常委会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研究制定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工作计划,为明年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副省长孙姬野、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佳田、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勇、省监察委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基层人大代表、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及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闪电记者廖亮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