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020年1月中旬在贵阳举行,授权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并公布具体日期。
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贵州省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贵州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和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议批准贵州省2019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2020年省级预算草案,批准2020年省级预算;听取和审议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其他。
编辑:林蒙
编者:王邢弢